2024年5月21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(EU) 2024/1416,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Ⅲ中:
更新第39(a)“关于用于显示照明设备中降低镉基半导体纳米晶量子点的硒化镉(显示屏面积镉<0.2ug/mm2)”豁免条款的有效期。
新增第39(b)豁免条款,该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。
相关豁免内容如下所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