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纽约州已批准对某些食品包装中的PFAS物质进行监管的措施,新法律将于2022年12月31日生效。
2020年12月2日,纽约州州长签署了S8817号法案,(配套法案A4739-C),禁止在某些食品包装中故意添加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(PFAS物质)。
根据新法律,食品包装、PFAS物质和故意添加具有以下含义:
“食品包装”是指在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卓包装部件,包括纸,纸板或其它来源于植物纤维的材料。
“PFAS物质”是“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”,是指至少含有一个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机化学物质。
“故意添加”化学物质是指产品中具有预期功能的化学物质成分(环境保护法第37-0901条)
新法律修订了州环境保护法,并添加了新的第37-0209条,已禁止食品包装中的PFAS物质。
第37-0209条“禁止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”
PFAS物质管控范围:大部分由纸,纸板或其他植物纤维制成的食品包装。
要求:禁用
生效日期:2022年12月31日
PFAS化学物质十一中航多元化合物质类别,应用于制造具有防污,防油脂、油类或具有防尘特性的日常用品。
该类化学物质包括全氟辛酸(PFOA)和全氟辛烷磺酸盐(PFOS),已知可用于制造以下产品:
1.化妆品
2.快餐盒
3.消防泡沫
4.微波爆米花包装袋
5.不粘锅
6.纸包装材料,例如用于三明治和黄油的包装纸
7.防污地毯和软垫家具
8.防水服装和装备